一、项目编号:330000263067010000021-CST005
二、项目名称:浙江省机动车号牌生产管理信息系统维护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中标(成交)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评审总得分
序号:1 中标(成交)金额(元):报价合计 (元):195000(元) 中标供应商名称:杭州鹿径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滨盛路银丰大厦12楼 评审总得分:78.33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序号:1 标项名称:浙江省机动车号牌生产管理信息系统维护项目 标的名称:浙江省机动车号牌生产管理信息系统维护项目 服务范围: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时间: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标准:详见采购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炜丰,贾铖浩(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郭凤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以预算金额为计算基数,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按以下标准费率计算值的70%收取。费率标准如下:
金额(万元) 费率
100(含)以下部分 1.5%
100~500(含)之间部分 1.1%
500~1000(含)之间部分 0.8%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2047.5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浙江省公安厅人民警察服务中心
地 址:杭州市拱墅区半山街道毛竹山102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贾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
质疑联系人:曹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05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省直房地产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州市西湖区宝石一路3号5号楼102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田康迪、谢志成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78********、177********
质疑联系人:余昭
质疑联系方式:158********
3. 该项目由采购人处理采购争议。质疑环节,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处理的,可由采购代理机构答复。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向采购人内部设置的采购监督机构反映。
附件信息:
最终报价.pdf
82.2K
发布稿 浙江省机动车号牌生产管理信息系统维护项目招标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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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声明函
136.4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