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江苏江阴—靖江工业园区智慧宜居小区提升改造项目(项目名称) 莲沁苑四、五、六区,莲欣苑综合提升改造项目勘察设计服务(标段名称)
招标公告
A3212821886000089002001(标段编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苏江阴—靖江工业园区智慧宜居小区提升改造项目已经由靖江市数据局以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靖数备[2025]212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江苏创同智慧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投资,项目建设采用自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莲沁苑四、五、六区,莲欣苑综合提升改造项目勘察设计服务的进行公开招标。 江苏中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名称:莲沁苑四、五、六区,莲欣苑综合提升改造项目勘察设计服务 2.2建设地点:江苏江阴—靖江工业园区莲沁苑社区 2.3建设内容:莲沁苑四、五、六区,莲欣苑综合提升改造项目勘察设计服务 2.4质量要求:合格 2.5工程规模:本项目对靖江市莲沁苑社区进行综合改造提升。项目总建筑面积约78万平方米,涵盖整个小区范围内的建筑外立面修缮、道路系统优化、景观绿化提升、安防系统升级以及小区配套设施的完善与更新,旨在全面提升居民居住环境质量、增强社区服务功能、打造宜居、安全、生态、智慧的现代化社区。同时,项目还将对莲沁苑社区内3号地块约2.7亩土地进行商业开发利用,结合社区实际需求,规划建设社区商业服务设施,提升社区公共服务能力,激发区域活力。 2.6招标范围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发包内容 合同估算价(万元) 标段编号:A3212821886000089002001 标段名称:莲沁苑四、五、六区,莲欣苑综合提升改造项目勘察设计服务 发包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工程概算、施工图设计(含各专项、专业工程设计),以及与设计相关的专家论证及评审、报批与审批手续、施工阶段配合服务(含设计交底、设计修改、设计变更等)、竣工验收配合、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跟踪服务等。 合同估算价(万元):197.67
2.7工期:40日历天
2.8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否
2.8.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含)以上或者[工程设计·行业资质·建筑·建筑乙级](含)以上或者[工程设计·专业资质·建筑专业资质·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乙级](含)以上)并且([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综合资质甲级]或者[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岩土工程·岩土工程乙级](含)以上或者[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岩土工程(分项)·岩土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含)以上); 3.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注册一级建筑师](含)以上 第3.1项、3.2项表述按下列要求理解: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同时具备资质①和资质②;资质①:具备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乙级或以上】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工程设计资质;资质②:具备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岩土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或【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岩土工程勘察专业)乙级或以上】工程勘察资质;3.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3.3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3.4其他主要人员要求:勘察专业负责人:投标人拟派勘察专业负责人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3.5?投标人为拟派项目负责人、其他主要人员缴纳的养老保险(时间要求:2026年7月至2026年9月内任意一个月,其他要求:应载明缴费单位名称、姓名、缴费时间,并盖有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事业单位等的人员、须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和聘用证明。3.6业绩要求是否有此类要求:?是□否?投标人承担过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指:投标人完成过单项合同投资估算额4500万元(含)以上的房屋建筑设计业绩(须包含方案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内容);投资估算额以设计合同为准;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有效期自2023年1月1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3.7信誉要求:投标截止时,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1)在***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2)在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曝光仅限以下行为: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以上被曝光的行为,有相关部门正式公文证明曝光已被取消或曝光期已满的除外。3.8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注:3.7、3.8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投标人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3.9本次招标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备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乙级或以上】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工程设计资质。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资格审查办法
资格后审
5.评标方法
5.1是否评定分离:否; 5.2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具体方法如下: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条款号:2.1.1 评审因素:形式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不一致的,有有效证明材料 条款号:投标文件签字盖章 评审因素: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7.4要求 条款号:投标文件的组成 评审因素: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1.1的要求 条款号:联合体投标人(如有) 评审因素: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条款号:备选投标方案 评审因素:除招标文件明确允许提交备选投标方案外,投标人不得提交备选投标方案 条款号:报价唯一 评审因素: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条款号:暗标 评审因素: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的要求 条款号:2.1.2 评审因素: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营业执照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规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条款号:企业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证明材料(如有) 评审因素:具备企业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证明材料 条款号:资质要求 评审因素: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条款号:财务要求(如有) 评审因素: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条款号:业绩要求(如有) 评审因素: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条款号:信誉要求 评审因素: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条款号:项目负责人 评审因素: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条款号:其他主要人员(如有) 评审因素: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条款号:其他要求 评审因素: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条款号:联合体投标人(如有) 评审因素: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 条款号: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评审因素: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种情形 条款号:2.1.3 评审因素:响应性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投标报价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款规定 条款号:投标内容 评审因素: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条款号:设计服务期限 评审因素: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条款号:质量标准 评审因素: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条款号:投标有效期 评审因素: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条款号:投标保证金(如有) 评审因素: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条款号:权利义务 评审因素: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2.1项规定和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条款号:诚信投标承诺书 评审因素: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条款号:条款号 评审因素:条款内容 评审标准:编列内容 条款号:2.2.1 评审因素: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评审标准:资信业绩部分:40分设计方案部分:50分投标报价:10分企业业绩考核评价分: / 分(如有) 条款号:2.2.2 评审因素: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评审标准: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说明:1.投标报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报价;2.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3.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前款所称评审错误仅限于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时发生的错误。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或者隐瞒事实、或者作出虚假承诺等情形,造成招标人、投标人对评标结果产生争议的,不属于评委评审错误。 条款号:2.2.3 评审因素: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评审标准:偏差率=100%×(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条款号:条款号 评审因素:评分因素(偏差率) 评审标准:评分标准 条款号:2.2.4(1) 评审因素:资信业绩评分标准(40分) 评审标准:类似项目业绩(15分) 自2023年1月1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完成过单项合同投资估算额4500万元(含)以上的房屋建筑设计业绩(须包含方案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内容),投资估算额以设计合同为准,每有1个得3分,本项最高得15分。注1:用于资格评审的业绩在本项中不再计分;注2:业绩证明材料须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5项要求。 条款号:企业荣誉(6分) 评审因素:自2023年1月1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以颁发时间为准),投标人获得过省级(含)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奖项或荣誉证书的,有一个得2分;获得过地市级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奖项或荣誉证书的,有一个得1分;获得过县(市)级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奖项或荣誉证书的,有一个得0.5分,本项最高得6分。注1:同一项目获得多个奖项的,不重复计分,以得分高的计取;注2:奖项证明材料须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5项要求。 条款号:项目负责人资历(3分) 评审因素:①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含)以上职称的得1分,本小项最高得1分;注1:投标人须提供项目负责人有效的身份证、职称证书、技术职称申报材料(如需佐证)、毕业证书(如需佐证)原件扫描件,否则不予得分;专业以职称证书载明的专业为准,如职称证书未注明专业,以正式有效的技术职称申报材料或毕业证书为准;②自2023年1月1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担任过单项合同投资估算额4500万元(含)以上的房屋建筑设计业绩(须包含方案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内容)项目负责人的得2分,投资估算额以设计合同为准,本小项最高得2分。注2:用于资格评审的业绩在本项中不再计分;注3:业绩证明材料须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5项要求;注4:投标人须提供为项目负责人缴纳养老保险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时间要求:2026年7月至2026年9月内任意一个月,其他要求:应载明缴费单位名称、姓名、缴费时间,并盖有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事业单位等的人员、须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和聘用证明。 条款号:其他主要人员资历(16分) 评审因素:除项目负责人外,拟派项目组其他主要设计人员(不兼任):①建筑专业负责人:具备高级(含)以上职称,且同时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的得2分。小注1:投标人须提供相应人员有效的身份证、职称证书以及执业(注册)证书、技术职称申报材料(如需佐证)、毕业证书(如需佐证)原件扫描件,否则不予得分。②园林绿化专业负责人:具备风景园林专业高级工程师(含)以上职称的得1分。小注2:投标人须提供相应人员有效的身份证、职称证书、技术职称申报材料(如需佐证)、毕业证书(如需佐证)原件扫描件,否则不予得分。③给排水专业负责人:具备高级工程师(含)以上职称,且同时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的得2分。小注3:投标人须提供相应人员有效的身份证、职称证书以及执业(注册)证书、技术职称申报材料(如需佐证)、毕业证书(如需佐证)原件扫描件,否则不予得分。④道路专业负责人:具备道路专业高级工程师(含)以上职称,且同时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资格的得2分。小注4:投标人须提供相应人员有效的身份证、职称证书以及执业(注册)证书、技术职称申报材料(如需佐证)、毕业证书(如需佐证)原件扫描件,否则不予得分。⑤电气专业负责人: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资格,且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含)以上职称的得2分。小注5:投标人须提供相应人员有效的身份证、职称证书以及执业(注册)证书、技术职称申报材料(如需佐证)、毕业证书(如需佐证)原件扫描件,否则不予得分。⑥海绵城市设计人员:具备注册环保工程师资格,且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含)以上职称的得2分。小注6:投标人须提供相应人员有效的身份证、职称证书以及执业(注册)证书、技术职称申报材料(如需佐证)、毕业证书(如需佐证)原件扫描件,否则不予得分。⑦造价专业设计人员:具备工程造价专业高级工程师(含)以上职称,且同时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的得2分。小注7:投标人须提供相应人员有效的身份证、职称证书以及执业(注册)证书、技术职称申报材料(如需佐证)、毕业证书(如需佐证)原件扫描件,否则不予得分。⑧规划专业负责人:具备规划类高级(含)以上职称,且同时具有注册城乡规划师资格的得2分。小注8:投标人须提供相应人员有效的身份证、职称证书以及执业(注册)证书、技术职称申报材料(如需佐证)、毕业证书(如需佐证)原件扫描件,否则不予得分。⑨勘察专业负责人:具备高级工程师(含)以上职称的得1分。小注9:投标人须提供相应人员有效的身份证、职称证书、技术职称申报材料(如需佐证)、毕业证书(如需佐证)原件扫描件,否则不予得分。 注1:上述人员不可兼任,也不得由项目负责人兼任,同一人员具有多专业资格的仅按一个专业计分,以得分高的计取;注2:投标人须提供上述人员名单;上述人员专业以职称证书载明的专业为准,如职称证书未注明专业,以正式有效的技术职称申报材料或毕业证书为准;注3:投标人须提供为上述人员缴纳养老保险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时间要求:2026年7月至2026年9月内任意一个月,其他要求:应载明缴费单位名称、姓名、缴费时间,并盖有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事业单位等的人员、须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和聘用证明。 条款号:2.2.4(2) 评审因素:设计方案评分标准(50分)(暗标) 评审标准:项目概述(10分) 投标人对本项目的背景、地理位置、项目的功能与作用等方面理解深刻、到位,方案内容描述详细、可行性强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条款号:总体设计(12分) 评审因素:总体设计思路清晰、构思严谨、分析合理、布局合理、分区明确,根据小区现状及居民需求提出精准改造策略。方案内容描述详细、可行性强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条款号:设计说明和设计方案(16分) 评审因素:道路、交通设计方案、建筑外立面设计方案、园林景观设计方案、智慧化改造等其他附属设计方案及相关效果图(如有)合理规范且描述详细、可行性强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条款号:设计质量、进度、保密等保证措施(6分) 评审因素:投标人对本项目质量管控、进度管控、保密管理的保证措施,描述详细、可行性强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条款号:造价估算(6分) 评审因素:估算资料齐全,总造价满足标书要求,技术正确,方案内容描述详细、可行性强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条款号:注:(1)除设计方案中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2)以上设计方案五个评分项,每个评分项响应内容单独从1开始编制页码,五个评分项响应内容累计篇幅不得超过150页,超过1页扣0.1分,直至扣完设计方案总分值(50分)。(3)投标文件的设计方案得分应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4)以上设计方案须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5项暗标要求(内容、文字均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等)。 条款号:2.2.4(3) 评审因素:投标报价评分标准(10分) 评审标准:投标报价(10分) 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高1%的所扣分值为0.1,每低1%的所扣分值为0.2,偏离不足1%的,正负偏差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条款号:2.2.4(4) 评审因素:企业业绩考核评价分评分标准 评审标准:企业业绩考核评价分数 / 条款号:附件 条款号:1 评审因素:否决投标条件 评审标准:详见本章附件A:否决投标条件
6.招标文件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10月23日17时00分至2026年10月30日23时59分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泰州市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 。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11月17日09时00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7.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递交。
7.3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8.其他要求
8.1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交易平台”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均是指:泰州市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 8.2技术成果是否给予经济补偿:不补偿。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公告同时在***、***、***上发布。
9.2本次公告为第1次发布。
10.联系方式
10.1招标主体
招标人:江苏创同智慧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中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靖江市澄江路88号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靖江市滨江国际商务中心B座7楼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人:束常佳 电话:0523-******** 电话:133******** 传真: 项目负责人:束常佳 邮编:214500 传真: 电子邮箱: 邮编:214500 电子邮箱:2621547826@qq.com
10.2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靖江市住建局
联系电话:0523-********
10.3异议渠道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通过泰州市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进行在线异议,无须线下递交书面异议文件。